| 大庆市红岗区人大常委会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宣传周活动 |
|
| 2007-04-17 11:09 文章来源: |
| 文章类型:摘编 内容分类:新闻 |
为了更好地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,强化监督工作,按照市人大的通知精神,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宣传周活动,活动时间从2月25日至3月2日。3月1日为我区集中开展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》宣传日,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常树林来我区检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,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常春陪同检查。
此次活动按照街工委行政区域共划分为6个区域,分别在繁华路段集中开展了宣传活动,其间发放宣传单5000多份,设立咨询台6个,出板报220块,彩旗700多条,条幅1400米,宣传车6台。
宣传周活动的大力开展进一步健全了监督机制,有利于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特点和优势,促进依法行政、公正司法、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,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。
|